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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防经济犯罪,德州开展“五大行动”!

来源:德州公安      发布时间:2025-05-16

5月15日是第16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5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壮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秦志奎出席,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并答记者问。

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主动作为,重拳打击突出经济犯罪

德州公安依托“云端”“鲁剑”打击模式,将“更多破大案、更快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更高效缉逃追赃”作为主攻方向,对突出经济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打击涉农领域虚开骗税犯罪等系列行动,先后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发起全国集群战役8起,收到公安部贺电2次。全市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00余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470人,挽回经济损失96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检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源头防控和综合治理工作格局,遏制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势头。积极配合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行刑衔接,深入整治金融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加强风险预警,针对案件侦办和专题研判中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薄弱环节、制度漏洞等问题,制发“两书一单”30余条。市县两级组建“经济卫士”志愿者队伍13个,从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税务、工商联、市场监管及金融机构招募1200余人,常态化开展经济犯罪信息收集和防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守好钱袋子 安心过大年”、5.15经济犯罪宣传日、非法集资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80余场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防范经济犯罪稿件120余篇,有效提升防范效果。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持续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高标准打造“联合指挥中心”,做到指挥和侦查一体联动、秒级响应,公安机关打硬仗的力量更足更强,破案更多更快。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全市基层治安防控力量,全覆盖建立村级治保组织5550余个、配备治保成员17980余人,以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新格局,让群众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持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进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拓展“树脉”执法服务平台功能,用足用好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防治执法突出问题,为基层推送预警信息、执法流程指引共计4.9万余条,实现监督制约和执法效能“双提升”。加强智慧公安建设,深化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以“智慧之眼”全方位守护群众安全。

坚持履职为民,全面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牵引,开展“警蓝护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违法犯罪,共立侵企经济犯罪案件60余起,挽损3100余万元。创新服务企业做法,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协作机制》,共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加强合规管理。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助力提振消费护航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与3000余家企业商户建立常态联系机制,主动提供“法治体检”、法律政策宣讲、建章立制指导等服务,走访企业300余家,化解风险隐患20余个。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围绕“专业+机制+大数据”警务运行模式,在打击犯罪、预警防范、服务发展、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为推动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更需要新闻媒体的广泛传播,希望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全面筑牢共建共治的经济安全防线。

2025年我市打防经济犯罪方面将开展哪些具体行动?

答:2025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开展以下行动。

一是会同人民银行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2025”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协助他人非法办理跨境汇兑、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等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收益的犯罪活动,以及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二是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依法严打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各类犯罪活动,深挖犯罪,彻查团伙和幕后黑手,严厉查处金融领域突出违法犯罪,全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三是持续推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的防范、打击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以高息回报为幌子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活动,推动形成“非法集资人人抵制、防非知识人人知晓”的浓厚氛围。四是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利剑2025”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厚植依法纳税、合规经营的氛围,全力维护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五是开展打击侵企犯罪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串通招投标等各类违法犯罪,坚持快侦快破、全力追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德州公安将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严密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金融安全、社会稳定。

对常见的经济犯罪企业和群众应该如何防范?

答:经济犯罪发生在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下面我就常见犯罪,提醒全市企业、群众,以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是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在日常投资理财活动中,要提高风险意识,选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参与那些宣称稳赚不赔的高息理财和打着私募基金、股权投资、投资养老公寓等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认真辨别“高价保健品”的真实性,对大额预付费消费充值要保持谨慎、理性,保障个人资金安全。二是防范洗钱犯罪。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大中专院校学生,要注意保管个人银行卡及账户信息,坚决不要买卖、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及U盾等证件资料,如果出售给犯罪分子用于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洗钱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防范企业内部犯罪。企业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中,要加强日常员工的普法教育、警示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货物发放、及时回收货款,注意防范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等案件发生。四是防范金融诈骗犯罪。银行及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在办理贷款、信用卡业务中,要注意防范骗取贷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犯罪,严格贷款审查、审批和贷款人信用调查,防止被犯罪分子钻空子、钻漏洞,恶意套取信贷资金。保险公司在保险赔付过程中,要加强审核,防止出现虚构事故、故意制造事故、夸大损失程度、伪造证明材料等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也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为骗取保险金而以身试法。欢迎大家关注“公安部经侦局”、“山东经侦”、“德州公安”等微信公众号,学习法律和防骗知识,远离经济犯罪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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